請參考第一次,也是三子,和第一次子女性別順序剛好完全相反,這是洪若潭娶「第二任妻子」所發生的事情,象徵第二次。
因為第二次、第三次發生開始都是9月4日,用台語發音,諧音就是「告死」,他們一家主要是後續被小花控告而死,我看見小花在把責任推給他,他雖然在地球經歷失控借財而且還不完,其實是天庭處分,被判為天上的死刑犯。
小花一直都認為是他害的…包含同意369專案變更通過,然後看到他們在另外一個世界爭吵,她覺得小花如果不改專案,他也不用重審通過案件,問題是小花改專案,兩個互控彼此!
第二次的重要相關人的名字和行刑日期都是小東自己決定的…
案發時間是9月4日、9月5日,9月4日台語諧音是「告死」、9月5日台語諧音「告我」。
我個人從來不討厭小東,他完全是因為小花的不甘願被拖下水。小東事件路西法只是負責執法,其餘都是天上法庭判決,按照判決結果處置。
人世間很多事情都是被更高的世界主宰!
你看不見的真相,人間刑場
